本合同由肇庆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与承包商签订,旨在规范双方在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中的权益与责任。本合同内容涵盖工程范围、工期、费用结算等重要内容,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。
1. 承包商将负责肇庆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指定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,包括但不限于公园、绿地、景观道路、花坛等绿化区域。
2. 承包商将根据园林绿化管理局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绿化施工,包括种植花草树木、铺设草坪、安装景观灯具等。
1. 工期:
- 工程开始日期:合同签订后的第三天
- 工程完工日期:约定工期为180天,双方可协商调整。
2. 费用结算:
- 项目预算:承包商按照园林绿化管理局提供的设计方案,提交详细的工程报价,经审核后确定工程总预算。
- 阶段付款:工程分为若干阶段,每个阶段的完成后,承包商可向园林绿化管理局申请相应的阶段付款。
1. 园林绿化管理局的义务:
- 提供绿化工程项目相关文件和设计方案。
- 确保工程款项及时支付,按期向承包商结算工程进度款。
2. 承包商的义务:
- 按照设计方案完成园林绿化工程。
- 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。
- 按时完成工程,并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与安全。
本篇文章介绍了肇庆园林绿化工程合同的范本,包括合同概述、工程范围、工期与费用以及履行义务。该合同旨在保护双方的权益,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的顺利进行。承包商应按照设计方案完成工程,并保证工程质量与工期的要求。园林绿化管理局提供工程项目相关文件和设计方案,并按时支付工程款项。通过合同的规定,双方在工程范围、工期、费用等方面都有明确的约束与规定,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。